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二号公司本部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9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9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小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批准公司收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可拥有的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中30%的权益和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中5%的权益(简称"收购交易")。
    2、批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在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的转让协议》(简称"转让协议")并授权叶大戟先生代表公司签署转让协议。
    收购交易及转让协议的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2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3、批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4、批准将收购交易及转让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的收购交易和转让协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02-021。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