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扣税前的每股现金红利0.30元;扣税后的每股现金红利2.40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9日
    ·除息日:2002年6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8日
    一、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2年5月15 日召开的公 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现将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2001年年末公司总股本60亿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2001年度的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9日
    2、除息日:2002年6月2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8日
    四、本次利润分配的境内发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内资股股东。
    五、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办法
    1、持有本公司内资股中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2.40元。 持有本公司内资股中流通股的机构 投资者股东,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3.00元(含税)。
    2、 持有本公司内资股中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 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持有本公司内资股中非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6491999
    联系人:谷碧泉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