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预计会期半天。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 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 案。
    * 重大提案:
    1、 审议《关于收购交易以及转让协议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因收购交易产生的关联交易议案》。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2002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预计会期半天。
    3. 会议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4. 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 提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收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拥有的在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70%的权益、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的权益、江苏华能淮阴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44.16%的权益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华能长兴电厂的全部资产并 承担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华能长兴电厂的全部债务(简称“收购交易”)以及《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在上海 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能淮阴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华能长兴电厂的转让协议》(简称 “转让协议”)的议案》。
    上述收购交易及转让协议的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关于因收购交易产生的关联交易议案》:
    2.1 审议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能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之间的担保安排及相关协议。
    2.2 审议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能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华能长兴电厂与中国华能 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和借款安排及相关协议。
    2.3 审议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河北京源煤 矿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购煤安排及相关协议。
    * 2.4 审议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市电力公司之间的购售电安 排及相关协议。
    上述第2.1项、第2.2项第2.3项和第2.4项关联交易安排及相关协议的内容请参 见公司于2002年5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华能国际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02年5月31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境外发行外资股股东(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 该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议案1和议案2中的关联交 易有利害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 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的 议案的投票权。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 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 办理登记 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
    2. 登记时间:2002年6月21日至6月22日,9:00时至17:00时。
    3. 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 本公司办公大楼一层会 客室。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
    天银大厦C段西区 邮政编码:10003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2. 联 系 人:谷 碧 泉 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10-66491851 传真号码:010-66491860
    3.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9日
    *附注: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本通知议案2中第 2.4 项所述的购售电安排及相关协议属于关联交易,并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项交易的 主要内容包括:根据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市电力公司将要签署的《 2002年度期货购售电合同》,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以上海市物价局批准 的价格向上海市电力公司出售55.80亿千瓦时的期货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