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2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不再续聘安达信公司及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 年度在中国境外、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鉴于安达信香港公司和中国内地的合伙人拟将其业务并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建议不再续聘安达信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在中国境外的审计师,不再续聘安 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在中国境内的审计师。
    二、审议通过《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02年度在中国境外、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鉴于普华永道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电力业务审计方面具有 比较丰富的经验,通过竞聘,董事会建议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在中国境外、境内的审计师,其年度酬金为 100 万美元。
    以上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3月13 日的《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