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3月12日在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二号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四、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01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切实履行了 各项决议,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了经营管理活动; 公 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资产收购、发行A 股募集资金等经营 活动中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公司财务报告经安达信和安达信·华强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