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二OO一年十二月五日,在北 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二号公司本部召开二OO一年第八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9 人,亲自出席及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15人,公司监事等有关人士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李小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则, 现将有关决议公告如下:
    一、 同意提名钱忠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将钱忠伟先生的有关资料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提请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钱忠伟先生为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委员,待股东大会批准钱忠伟先生为公 司董事后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忠伟,男,63岁。2001年12月5日经董事会提名为华能国际独立董事侯选人, 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钱先生现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曾任华东电管局 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局长;上海市电力局局长;中国华东电力集团公司总经 理。钱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
    二、 同意委任谷碧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谷碧泉,男,44岁。现任华能国际证券融资部经理。谷先生从1994 年 6 月至 2000年7月,曾先后担任过华能国际证券融资部副处长、处长, 华能国际经理部副 经理。在加入华能国际之前,曾任电力科学研究院财务处副处长。谷先生是工程师。
    三、 根据于2001年2月15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审议及批准对公司章程作出下列修改:
    1. 将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五款修改为:
    “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已经于二 零零一年完成发行及配发3.5亿股内资股,其中包括2.5亿股境内上市内资股和1 亿 股非上市内资股。
    公司经上述增资发行及配发股份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60亿股,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2.5亿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7%;其他内资股 股东持有42.5亿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0.83%;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15亿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
    2. 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亿元。
    公司根据本章程第十六条而不时发行新境外上市外资股后,注册资本可最多增 加到人民币64亿元,具体数额应按照最终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公司新境外上市外资股 的实际数额予以修正。”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