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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联公司第一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共持有钢联公司国有法人股887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2%,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钢联公司国有法人股1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包钢专业支行作为贷款的质押担保。质押日期为2004年5月27日至2010年6月15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