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2月24日上午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的事项,合法有效。此次会议经全体监事的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关联交易准则》中的规定和程序执行,坚持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