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7人,实到1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王伟、霍智河、侯玉林,财务总监曹敏、财务部部长孙文彪,律师颜承侪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集团公司连轧钢管生产线资产及相关债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独立财务报告》、《法律意见书》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通过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