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8日上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16名,参加会议的董事13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 龙涛董事书面授权林东鲁董事代行表决权;张国忠董事书面授权曹忠魁董事代行表 决权;史德明董事书面授权郭景龙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财务总监,财务 部部长及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