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3月26 日在 包钢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的事项,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全体监 事的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四、 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ee.com. cn
    五、 审议通过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发生的资产收购及原 料采购关联交易事项。
    会议经审议认为,本次资产收购及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交易定价依据充分且客观公 允,不存在损害钢联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该关联交易。
    六、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01 年度的审 计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01年3月9日发行35000万股A股股票, 募 集资金17.57亿元。资金的使用符合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4、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公正、 合理 的原则,未发现损害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