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7月2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包钢(集团)公司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7月23日上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签订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联盟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根据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在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产品互补、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合作,发挥各自优势,降低成本,扩大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并通过真诚合作,加深了解与信任,走向资产联合。根据《协议》,双方将在集团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联合工作组,具体落实战略合作的各项事宜。鉴于包钢(集团)公司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协议的实施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