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于2007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