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07年4月12日上午10:00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一、会议审议的议题
    1. 《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07年度生产经营与投资计划》
    7. 《关于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7年 4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宾馆
    3、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如下:
    (1)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与会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应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股权登记日:截止2007年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6、会议报到时间:2007年4月10日-11日
    上午8:30- 11.30 下午2:30 - 4:00
    会议报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股份证券部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东副楼包钢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10
    会议联系人: 邢彤
    会议联系电话:0472--2189528
    会议报到传真:0472--2189530
    7、其他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8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