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八次会议于2006 年10月31日在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总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在具备发行股份条件的情况下,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购买其拥有的钢铁主业资产。本次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方案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总体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业务和资产边界将发生变化,原有关联交易事项也将随之调整。本公司与包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发生新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拟与包钢集团签署《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商标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等。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因本次交易而新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不能避免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和条件公允、合理,定价方式和原则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可以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