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华正(京)专审[2006]029 号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已于2006 年4 月16 日完成了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中天华正(京)审[2006]516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下简称“56 号文”)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贵公司的责任是如实编制汇总表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情况的全部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按56 号文以及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6]4号文的相关要求出具专项说明。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未发现贵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贵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一: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管建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白文忠
    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