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2006年3月9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包钢转债"(转债代码:110010)已有1,793,492,000元转换成公司股票"包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0)888,699,860股,占"包钢转债"发行总额的99.64%;尚有6,508,000元"包钢转债"未转股,占"包钢转债"发行总额的0.06%。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已少于30,000,000元。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及《包钢转债发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包钢转债"将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公司可转债复牌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即3月28日至30日仍可正常交易,3月31日起停止交易)。"包钢转债"在停止交易后至到期日还本付息前,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