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1月16日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称, 该公司持有的"包钢转债"346,598手可转换"包钢股份"175,049,495股,加上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481,926股"包钢股份",已占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与其全部可转债转为股本的合计数的5.175%。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2月21日收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该公司日前通过少量减持"包钢股份"股票,目前其折算持股比例已控制在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截至2006年2月21日,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包钢转债" 334,598,000元,按"包钢转债"1.98元/股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包钢股份"168,988,888股,占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与其全部可转债可转股本的合计数的4.98%。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变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