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9月28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预计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包钢股份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包钢股份派现政策》;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9月15 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时间:2005年9月26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东副楼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
    登记文件: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由证券营业部出具并加盖印鉴)。如系受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托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东持股凭证、股东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或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并于股东大会前一日即9月27日到公司现场登记地点交验登记文件予以确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东副楼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
    2、联系电话:0472-2189528/2189529
    3、联系传真:0472-2189530
    会议不收取费用,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9日
    附件一:《股东授权委托书》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参加2005年9月28日召开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事项代行表决权:
    1、《公司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包钢股份派现政策》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授权书自签发日生效,至上述会议完毕之日失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签名):
    2005年月 日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代表本公司参加2005年9月28日召开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事项代行表决权:
    1、《公司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包钢股份派现政策》;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授权书自签发日生效,至上述会议完毕之日失效。
    此致!
    授权人(公司):
    2005年 月 日
    (公司名称上须加盖公司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