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8日上午11:00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的事项,合法有效。此次会议经全体监事的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宋弘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