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2001年9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银行取得1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国贸三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银行签署贷款协议。在该1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项下,公司已从中国建设银行朝阳支行取得5.6亿元人民币短期贷款额度,并且于2003年获得了该短期贷款额度项下三笔一年期银行贷款,共计4.5亿元人民币。该项短期贷款额度于2004年2月到期,三笔一年期银行贷款分别于2004年2月和3月到期。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朝阳支行申请将5.6亿元人民币短期贷款额度延期一年,同时申请将三笔一年期银行贷款共计4.5亿元人民币延期半年,贷款年利率为4.536%。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