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 27 日,公司以传阅签署方式召开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 事3人。针对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办事处京证监发[2001]94 号文《对中国国际贸易 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巡回检查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逐项审议所提整改措 施,并一致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监督 管理办事处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