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770505700股,占总股本的84.6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投资建设第二冷轧薄板厂的议案》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告〖临2002-013号〗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选举更换公司部分董事。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
    张明达先生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周良俊先生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张异君女士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
    王炯先生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彭辰先生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陈明杰先生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3、选举更换公司部分监事。
    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人员:
    吴永喜先生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李金山先生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担任公司监事的人员:
    刘强先生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谭丽丽女士
    1770505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和代表所持股份的84.69%;
    0股反对;0股弃权。
    (担任公司董事及监事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告〖临2002-013号〗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玲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