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3月25日发布2002年第14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部决定自2002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 台湾地 区的进口冷轧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2001年 的进口税则号中列为:72091500、72091600、72091700、72091800、 72092500 、 72092600、72092700、72092800、72099000、72112300、72112900、72119000。”
    此项调查由我公司与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代表中国大陆 冷轧板卷产业共同提出申请。
    冷轧板卷的生产和销售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01年度该项业务占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的44.4%,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对本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将对维护正常 的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对本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