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事10 人。董事陈明杰缺席,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邓崎琳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全体董事10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定于2007年1月22日上午9时在武钢宾馆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免除陈明杰董事职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06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7年1月22日上午9时
    (三)会议地点:武钢宾馆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免除陈明杰董事职务的议案》。该议案刊登于2006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六)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1月15 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07年1月17日至1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
    武汉市青山区沿港路三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八)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将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九)联系人:冯俊 许书铭
    联系电话:027-86807873
    传 真:027-8630602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6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7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