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公司股票于2005年12月20日复牌。机场集团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增持股份的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票。截止2006年2月17日,机场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03,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30%;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额为100,000,000股(含股改前增持的1,400,000股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
    至此,机场集团已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增持股份计划。在完成增持股份计划后的六个月内,即从2006年2月18日起至2006年8月17日止,机场集团将不出售上述所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