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公司股票于2005年12月20日复牌。机场集团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增持股份的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票。截止2006年1月4日,机场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53,040,0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30%;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额为50,000,0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机场集团在本增持公告发布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入本公司股票,机场集团继续实施增持计划的日期为2006年1月9日后。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机场集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