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除非文中另有特指,本公告中简称的含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完全一致。
    现将中国石化根据其于2006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余股收购安排的公告》,通过上交所和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进行第一期余股收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06年5月25日15:00,齐鲁石化余股出售申报第一期届满,经确认的申报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要约价格 余股出售申报数量(股) 余股出售申报数量占齐鲁石化总股本比例 应付收购资金总数(元) 流通股 10.18元/股 10,961,172 0.562% 111,584,730.96
    上述已申报出售的余股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收购资金已于2006年5月31日到达流通股股东的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