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4年10月19日刊登《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邯钢转股”(190001)自2004年10月18日至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另见公司于2004年10月19日公布的《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期间停止交易,特提醒欲享受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权益的“邯钢转债”(110001)持有人可在10月18日之前进行转股。
    公司实施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依据“邯钢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相关规定当期转股价格不进行调整。
    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463,569,258.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6,224,064.8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9,793,323.10元。
    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486,634,903股为基数,共计分配445,990,470.90元。由于本公司处于可转债转股期,实际发放股利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上述方案已经公司2004年9月8日召开的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