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 年4 月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 人,实到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炳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03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4、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计提2003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调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议案。
    10、关于进行清产核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够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和无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和财务事项的调整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3)2003 年度公司收购资产和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在中报、年报进行了充分披露。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 年4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