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11人,董事徐志刚、陆汉涛、杨秀生、独立董事郭振英未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如军先生主持。独立董事郭振英、董事徐志刚、陆汉涛分别委托董事长刘如军、副董事长赵绍林、董事吴诗桅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银行为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为我公司提供20000万元1年期综合授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有关协议。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