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张炳权及监事李树生因出差在外不能参会,特授权委托郭景瑞监事主持会议并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三家参股公司改变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够依法经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良好。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和无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0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在中报、年报进行了充分披露。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