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07年6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