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日、5日、6日、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连续四次刊登《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邯钢转债”已于2007年3月2日(赎回日)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票面金额加当年利息(即每手1023.00元,扣税后为1018.4元)的价格赎回了未转股的全部“邯钢转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邯钢转债”本次全部赎回数量为27210张(即2721000元)。
    “邯钢转债”本次全部赎回的金额为2,783,583.00元,占邯钢转债发行总额20亿元的0.139%,“邯钢转债”的赎回数额很小,对公司无影响。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