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回购6000万股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由于回购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8655.31万元最低减少至142655.31万元。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2005年10月24日-10月27日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依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的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路232号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 056015
    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 0310-6074190,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联系人: 张文英、富治敏
    联系电话: 0310-6071006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