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股市必察
专家看市
机构看市
股市日历
每日提示
一周提示
大单追踪
黑马揭密
新股攻略
股票分类列表
证券大事记
公司快报
证券市场大事记

IPO办法出台
2006-05-18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并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老划断”全面启动。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增加了两款 规定,其余修改不大。新增的两款规定分别为:一是第38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二是第68条规定:“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 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36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