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记
1.99.7.29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27日召开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1999年度中期报告。
二、公司1999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通过关于将公司化成箔厂部分资产租赁给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经营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199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99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1999年度中期报告财务数据摘要
(单位: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本报告未经审计
项 目 ----99.6.30---- ----98.6.30----
总资产 740264322.94 654190041.02
股东权益 249873558.32 238311007.47
主营业务收入 138523785.63 117895272.42
净利润 3155797.04 2578739.9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每股收益(摊薄) 0.0300 0.0250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2600 1.0800
每股净资产 2.4200 2.300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2900 2.100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2.99.7.31公布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6450.60万股,占股本总额62.3
9%)与海南高目助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4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62%)签订了意
向性协议。
目前,上述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双方正在进一步洽谈和办理之中,公司将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分析判断。
3.99.8.21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20日召开二届三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与广东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
二、同意买买提、伊明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选举摆文义接任公司第二届职工监事。
董事会决定于1999年9月21日上午召开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4.99.9.22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1999年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化成箔厂
部分资产租赁给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经营的议案》。
为加快开拓内地市场,公司拟将化成箔厂低压化成箔共13条生产线、资产合计3450.54万元,租赁给肇庆华
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租赁期三年,租金按年分季付款,第一年支付400万元,第二年支付450万元,第三年支
付450万元。租赁期间,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对所租赁的资产拥有生产经营权。
5.99.10.20公布董事会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公司法人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疆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与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并列第三大股东
)于1999年10月14日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份380.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8%)
以抵偿债务方式一次性转让给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述转让完成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本公司的股份增至574.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56%),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6.99.12.22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提出的《关于出资1999万元参股设立新疆阜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
拟设立的新疆阜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明公司)由重庆市参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天公
司)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参天公司出资3001万元(实物资产),占
总股本的60.02%,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物资产(机器设备)1999万元出资(最终出资额以经评估确认的结果
为准),占总股本的39.98%。
二、根据公司和参天公司草签的《关于设立新疆阜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书》及阜明公司《章程(草案
)》,同意推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英千、董事阿.库尔班、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杨立琼出任阜明公司董事。
7.2000.4.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3日召开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1999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8.2000.04.27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25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及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1999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弥补上年度亏损,公司决定本年度不向股东派送红股和现金,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199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新疆众和(600888)99年报,每股收益(元) 0.045;
9.2000.05.20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 5月18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阜明电站建设及组建新疆阜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
二、同意刘东、陈传永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由此产生的董事空缺,暂不增补。
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 6月20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有关事项
。
10.2000.06.21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20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向股东派发红股和现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公司阜明电站建设及新疆阜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
三、通过《刘东、陈传永辞去公司董事的报告》。
四、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11.2000.08.11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8日召开二届八次董事会及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及《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
二、公司2000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同意为新疆阜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市河南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一年。
新疆众和200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上半年 项 目 2000年6月30日每股收益(摊薄) 0.029元
每股净资产 1.92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49%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72元公司
2000年中报未经审计。中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11.2000.11.01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2000年中期报告的期后事项中曾披露“2000年7月10日,公司因受陕西航空长城股
份有限公司未履行1998年氧化铝来料加工合同规定的铝锭出口任务牵连,公司被乌鲁木齐海关扣留银行存款陆
佰万元及部分库存铝锭。”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事项的近期情况公告如下:
2000年9月19日,公司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2000)乌关违字016号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
1999年4月,公司将保税料件氧化铝2693号,未经海关许可移作它用,案值546万元。当事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11条第4项规定,根据同条对其违法乱纪行为决定罚款416万元
,另补交所漏税款2079381.62元。
因公司对乌鲁木齐海关的处罚决定不服,2000年10月19日,公司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乌鲁木齐
海关,请求1、撤消(2000)乌关违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由海关赔偿扣押财产期间的损失226200元;3、被
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目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开庭审理。若公司此次诉讼不能胜诉,将对公司今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12.2000.11.11新疆众和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将重庆市参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天公司)以其拥有的新疆阜明电业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明公司)的股权抵偿欠款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00年6月30日,参天公司应归还新疆众和欠款3001万元。该笔欠款系根据1998年3月10日双方签订的
《联合建设电站协议书》由新疆众和为参天公司在阜明公司筹建期间垫付的投资款。为保证该项债权的安全和
欠款及时收回,1999年10月新疆众和与参天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参天公司自阜明公司成立之
日起三个月内归还欠款的50%,六个月内归还剩余的全部欠款,同时参天公司将其持有的阜明公司60.02%的股权
质押新疆众和。鉴于参天公司未能按约定归还欠款,经协商,参天公司同意以其拥有的阜明公司50%的股权以1
:1的比价抵偿欠款2500万元,为此与新疆众和签署了《债权转股权协议书》。本次抵偿后,新疆众和拥有阜明
公司89.98%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参天公司仍持有阜明公司10.02%的股权。
目前,参天公司尚有501万元欠款未抵偿给新疆众和,参天公司同意继续将其持有的阜明公司10.02%的股权
质押新疆众和。
13.2000.12.05新疆众和公布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4日召开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选举监事杜振兴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14.2000.12.08新疆众和公布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7日召开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定聘请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长
期股权投资的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进行财务检查,以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
15.2001.01.06公布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7月30日曾披露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最近,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
政府新政办函[2000]161号文批复,本次国家股的转让有所变动。即公司国家股4200万股拟分别转让给天津华麟
行投资有限公司2608.7万股和海南高目助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51.3万股,每股转让价格2.30元。 目前出让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与受让方就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有关协议正在洽谈和办理之
中。本次国家股股权转让待转让协议正式签署后,尚需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16.2001.01.09公布更正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元月5日发布的临2001-001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国家股股权
转让的提示性公告》中(详见2001年元月6日《上海证券报》)将拟转让给海南高目助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591.30万股”误写成“1951.30万股”。
17.2001.05.11公布2000年度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的更正公告
因工作疏忽,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4月20日披露的200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第二部分“会计数据
和业务数据摘要”中有关2000年的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及相关指标,未按分红派现后的数据进行调整,需要
更正,详见5月1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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