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记
1.2000.03.01公布警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兵团贸易发展中心(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41423750股,占股本总额的 43.70%)分别与北
京北亚工业科技开发集团(下称北亚科技)、陕西大合实业集团公司(下称大合集团)、 西安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下称秦兴公司) 签订了国有法人股有偿转让协议书。其中北亚科技受让14220113股, 占股本总额的15%。
大合集团受让9480075股,占股本总额的10%,秦兴公司受让2597540股, 占股本总额的 2.74%。此次国有法人
股转让已得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办函[2000]2号文同意,但尚须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目前,上述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双方正在进一步洽谈办理之中,公司将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分析判断。
2.2000.03.03公布董事会预亏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上半年出现亏损,受内需不足、中山路改造等经营环境的影响,下半年
经营状况无明显好转,同时根据财政部[1999]35号文要求计提四项准备金,对公司1999年度产生一定影响,预
计公司1999年度将出现较大亏损,具体金额将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中予以披露。
3.2000.4.6公布99年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1
07054344 净利润 -39835271 总资产 427514421 股东权
益 214074410 每股收益 -0.42 每股净资产
2.2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47净资产收益率(%)
-1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13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42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7
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3日召开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及2000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5月6日上午11:00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公布关于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
由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按照有关规定,公司于2000年4月3日召开了一届十二次
董事会,经研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要求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股票“百花村”于2000年4月7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现将特别处理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股票挂牌简称为“ST百花村”(ST是特别处理的英文缩写);
3、公司中期报告必须经审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4.2000.04.25公布关于延期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0年5月6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现因“五一”放假原因,决定延期
至5月31日召开。会议登记日期由5月4-5日改为5月29-30日。会议内容、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5.2000.05.25公布董事会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ST百花村国有法人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兵贸中心)于1999年11月23
日分别与北京北亚工业科技开发集团(以下简称:北亚科技)、陕西大合实业集团公司(大合集团)及西安市秦兴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秦兴)草签《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ST百花村部分国有法人股协议
转让给以上三家公司。本次转让于2000年1月14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办函[2000]2号文同意,并经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局兵国资企发[2000]07号文转报国家财政部,现已于2000年4月29日经国家财政部财管
字[2000]167号文件批复同意。据此批复,转让各方于2000年5月24日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根据转让协议,兵贸中心转让其所持有的ST百花村国有法人股4142.375万股中的2629.7728万股,占S
T百花村总股本9480.075万股的27.74%,转让后兵贸中心仍持ST百花村国有法人股1512.6022万股。本次转让前
,兵贸中心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2000]农六法经初字第0005号《民事调解书》,以股权
抵偿债务的方式受让了ST百花村原法人股股东新疆芳草湖塘厂持有的ST百花村社会法人股142.8088万股,并已
于2000年2月14日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因此,此次转让后,兵贸中心仍持有ST百花村国有法人股及社会法人股
共计1655.411万股,占ST百花村总股本的17.46%。
三、根据转让协议,北亚科技受让1422.0113万股,占ST百花村总股本的15%,转让后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
股;大合集团受让948.0075万股,占ST百花村总股本的10%,转让后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西安秦兴受让259
.754万股,占ST百花村总股本的2.74%,转让后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四、此次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股人民币2.51元,股权转让总金额为6600.729728万元,股权受让各方均以现
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金。
6.2000.06.20公布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19日上午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1999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7.2000.06.21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19日召开二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万佰为公司董事长,乔连学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聘任姜跃武为公司总经理。
三、经总经理姜跃武提名,聘任万征、王艳霞、张小铁、李凤英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经董事长李万佰提名,继续聘任苗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第五项、第六项议案提请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00.07.05公布2000年度中期预亏公告
经初步审查,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中期将会出现经营性亏损,主要原因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
业务餐饮娱乐、商业零售收入无明显好转。具体亏损金额将在2000年度公司中期报告编制完成后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2000.07.27公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作如下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兵团一建)诉公司工程结算纠纷一案, 经2000年3月27日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999)新民初字第12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调解内容为:
一、公司给付兵团一建工程欠款共计33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00年5月20日支付100万元, 2000年8月20日
支付100万元,余款130万元于2000年9月20日前全部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本诉费62847.47元由兵团一建负责。 反诉费33485元由公司负担,审计费20万元由兵团一
建和公司各负担一半。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公司)诉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 2000年5月30日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乌中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内容为:
一、解除公司与昆仑公司所签百花村大厦二期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二、公司给付昆仑公司工程款14561788元人民币;
三、公司偿付昆仑公司延期付款违约金2000000元人民币;
四、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92818.94元, 鉴定费180000元,合计272818.94元,由公司负担。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目前正准备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10.2000.08.2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22日召开一届六次董事会及一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
000年度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ST百花村公布200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上半年 项 目 2000年6月30日每股收益(摊薄) -0.33元
每股净资产 1.93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7.15%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86元公司
2000年中报未经审计。中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11.2000.10.30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26日召开二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姜跃武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韩正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
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同意姜跃武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万征为公司总经理。
三、郑志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金爱军继任,并提请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00.11.08 ST百花村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作如下公告: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公司)诉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2000年5月30日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1999)乌中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一审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上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2000年10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0)新民终字第
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内容为:
一、维持(1999)乌中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解除百花村公司与昆仑公司所签订的百花村大
厦二期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百花村公司给付昆仑公司工程款14561788元;
二、变更(1999)乌中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上诉人百花村公司应支付昆仑工程款利息1866894.
03元(自1999年3月27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月利率6.66‰)。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85637元,百花村公司负担177292.76元,昆仑公司负担8344.24元。鉴定费1800
00元百花村公司、昆仑公司各负担50%。
以上款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逾期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保留申诉的权利。
13.2001.01.06公布预亏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2000年度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财务部[1999]35号文件精神,本着一贯性原则,公司将在2000年度继续提取四项资产减值准
备,对利润影响很大。
二、公司虽然采取积极措施,力图实现扭亏为盈目标,但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未能根
本好转。
由于以上原因,可能导致公司2000年度继续出现巨额亏损。至此,公司将连续三年亏损。具体亏损额有待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0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后在年度报告中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4.2001.02.07公布董事会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2000年度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一贯性原则,公司将在2000年度继续提取四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影响很
大。
二、公司虽然采取积极措施,力图实现扭亏为盈目标,但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未能根
本好转。
由于以上原因,可能导致公司2000年度继续出现巨额亏损。至此,公司将连续三年亏损。具体亏损额有待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0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后在年度报告中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2001年1月6日在《上海
证券报》上刊登了预亏公告。公司董事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刊物,以此作为获取公司信息的依据,非上述报刊,资料
刊登任何信息,传闻均与公司无关,敬请投资者正确分析和判断市场信息,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15.2001.04.2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0日召开二届四次董事会及一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
一、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关于解聘李凤英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投资、联营、兼并、收购行使决定权的预案:特别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6000万元人民币的数额范围内决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处置,及在6000万元人民币的数额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不
含风险投资)事项。
五、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关于聘请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关于设立新疆百花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由公司和新疆百花村计算机信息
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主要以实物进行投资,即百花村大厦二期工程评估额3112万元人民币作
为投资,占96.88%。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5月25日上午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ST百花村公布2000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度 项 目 2000年12月31日每股收益(摊薄) -0.92元 每
股净资产 1.34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68.7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27元
公司2000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
转增。
公布董事会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2000年度报告,根据有关规定,从刊登年
报之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就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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