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记
1.2000.02.15公布迁址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16日迁往下列地址办公:
上海市华山路1336号玉嘉大厦九楼
电话:62265281,传真:62264639,邮政编码:200052。
2.2000.03.16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21日向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借入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
为壹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至贷款期满日,公司未能如期偿还
贷款。为此,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粤
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2000年3月14日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一中经初字第(1487)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返回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伍仟万
元,并支付利息、罚息。2、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3.2000.04.25公布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21日召开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
决议:接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公告》结论,1998年7月1日公司在资产置换公告中披露的公司与深
圳市粤海企业(集团)公司的资产置换不成立,应予以纠正。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2000.04.27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25日召开三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事宜: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事宜;
三、对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的说明事项。
ST粤海发(600647)99年报,每股收益(摊薄) 0.1096 元;
5.2000.05.31公布重大事件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30日接中国证监会[证监罚字<2000>30号] 《关于上海粤海企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由于粤海发展披露了内容虚假的资产置换公告,造成该
公司1998年中期及该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虚假利润,构成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项所述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粤海发展处以警告;对粤海发展原董事长丁迅和总经理张庆华处
以警告,并各罚款3万元;对粤海发展原董事叶成兴、袁安源、冯广夹处以警告。
6.2000.06.29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 6月28日召开三届一次股东大会(199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通过公司1998年 7月 1日资产置换公告中披露的公司与深圳粤海企业(集团)公司的资产置换不能成立
,应予以纠正的事宜;
三、聘请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单位的事宜。
7.2000.07.27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26日召开三届四次董事会及三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正本及摘要。
ST粤海发200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上半年 项 目 2000年6月30日每股收益(摊薄) 0.0154元
每股净资产 0.1854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8.3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0161元公
司2000年中报未经审计。中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8.2000.08.01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五节第二、三条的有关规定,由于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连续三天达涨幅限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公告:截止目前公司无任
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中期报告已于2000年7月27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9.2000.08.23公布重大事件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21日向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借入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
为壹年,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至贷款期满日,公司未能如期偿还贷款。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中经初字第1487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公司返回借款本息,公司担保方深
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1999年8月25日、2000年3月16日《上海证券报》公司重大
事件公告]。现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0)一中执字第799号]民事裁定书,在上述诉讼执行过程中,深
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公司法人股2237万股抵偿所欠伍仟万元债务,中国信达信托投资
公司同意接收,并于2000年8月17日办理过户手续。至此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中
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公司22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0.2000.09.12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10日召开三届五次董事会及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提议召开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部分人选变更事宜;
三、通过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事宜。
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11.2000.10.13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12日召开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第三届董、监事会部分人选变更事宜。
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12日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及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选举陈玉华为公司董事长。
二、聘任周立武为公司总经理。
三、选举王晨禾为公司监事长。
12.2001.02.27公布2000年度预亏公告
经对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初步审计,由于公司
财务费用负担沉重,以及部分原材料上涨的因素,预计公司2000年度将出现亏损,
具体亏损金额将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在公司2000年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2001.03.06公布重大事件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2月28日发布公告,决定撤销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并
清算。清算期间,该公司下属的独立法人实业公司的业务照常经营。中国信达信
托投资公司目前持有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23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41.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4.2001.03.15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12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及三届
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正文、摘要。
二、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三、公司就与深圳粤海资产置换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诉。
四、授权公司经营班子适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亚快餐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贸易分公司增资600万元并改制。
五、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公司更名、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工商检索
与预审工作,并报经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六、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作
出说明。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三届二次(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ST粤海发公布2000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度 项 目 2000年12月31日
每股收益(摊薄) -0.1478元 每股净资产 0.1946元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75.9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0945元
公司2000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有保留有解释段说明。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15.2001.04.06公布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2001年度第
一次临时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更名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地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25楼,经营范围变更为“高新
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农业开发经营与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
食品及饮料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变更内容尚需公司三届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公布重大事件公告
2001年4月5日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以
下简称“信达信托”)、深圳市粤海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粤海”)、
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投资”)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书》,
其主要内容为:
1、实业投资承诺不向公司追索其以担保人身份按债转股方式偿还信达信托
的伍仟万元人民币。
2、公司承诺不向深圳粤海追索其所欠伍仟万元人民币。
3、深圳粤海承诺向公司支付人民币贰仟万元,利息壹佰肆拾叁万壹仟壹佰
元(利息结至2000年8月15日止),公司承诺向海峰电子支付人民币伍佰万元。因
深圳粤海与海峰电子关联关系,相互抵偿后,深圳粤海应支付公司本息共计壹仟
陆佰肆拾叁万壹仟壹佰元整,并承诺于2001年12月底前支付。
16.2001.04.11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由于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连续三天达涨幅限
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特公告,截止目前公司无任何
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年度
报告已于2001年3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17.2001.04.2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0日召开三届二次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通过公司因更名、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等更改公司章程的报告:公
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二十五楼。
三、通过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单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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