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记
1.2000.03.07公布99年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18
2286776.33 净利润 21032272.64 总资产 6199408
46.50 股东权益 338462108.69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每股收益 摊薄
0.2214
加权 0.3059 每股净资产 3.562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
产 3.48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0.1256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6.21 加权 1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0.2187
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2日召开1999年度董、监事会(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
一、同意公司1999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同意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同意公司关于四项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同意公司关于四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续聘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商定公司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及董、监事会换届的有关事宜。
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会议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2.2000.05.18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16日召开2000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
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6月26日上午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及以上事项。
3.2000.06.23公布关于对未使用的募股资金4500万元短期进行国债投资的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充分发挥尚未使用的募股资金的效益,促使公司获取较好的资金回报,
经全体董事书面表决一致通过,同意对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股资金4500万元短期进行国债投资,短期国债投
资的一切事务由公司经理层负责实施。
4.2000.06.27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26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定方案: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四项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公司四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追溯调整方案。
四、公司续聘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选举产生第三届董、监事会成员。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26日召开三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费明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殷明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聘任段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阳维江为公司总经理;邹长元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明理为公
司副总经理。
三、选举叶家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
5.2000.07.25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22日召开三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二、同意公司200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上半年 项 目 2000年6月30日每股收益(摊薄) 0.085元
每股净资产 3.65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2.33%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3.58元公司2000
年中报未经审计。中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6.2000.07.26公布关于2000年中期报告的补充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于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网站
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公司2000年中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只将本期数与上年度末(即表中所列期初数)进行了对比
,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准确的了解公司有关情况,增加会计报表的可比性,特对公司2000年中期利润及利润
分配表进行补充(详见2000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
7.2000.08.22公布关于市场谣传新疆德隆公司收购公司国家股的澄清公告
最近市场盛传新疆德隆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频频接触,拟收购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
家股的言论,带来了公司股价的明显波动。为保护公众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就此言论是否属实询问了株洲市
国有资产管理局,获悉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从未与新疆德隆公司就公司国家股转让问题进行过任何正式或非
正式的接触,有关网站、媒体、机构和个人所散布的消息纯属谣言,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应披露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在公司选定报刊《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载。投资者要以公司在选定报刊披露的信息作为投资判断依据,不要轻信选定报
刊以外其他网站、媒体、机构或个人所散布的信息,公司现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8.2000.09.07公布国家股权意向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意向转让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000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8%。该局于20
00年9月5日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达成转让2700万股国家股的意向,双方初步商定以高于公司2000年中
报公布的每股净资产(3.65元/股)为转让价格。该项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有待转让各方当事人考察论证后进一步
签订协议明确,能否成功取决于协议的最终签订和国家及湖南省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的规定,将于2000年12月9日以后予以实施。
9.2000.09.19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 9月18日召开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注册地迁移株洲河西高新技术开发区;
二、同意公司收购醴陵电瓷厂拥有火炬公司的部分权益及火炬公司受让醴陵电瓷厂三宗土地使用权:公司
将以 21716417.15元为交易价格,受让醴陵电瓷厂所拥有火炬公司22.72%的权益,收购成功后,公司将拥有火炬
公司95%的权益;火炬公司将以 3581.9889万元为交易价格,受让醴陵电瓷厂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并租赁给火炬
公司使用的三宗面积共计为224326.0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三、同意阳维江辞去公司总经理及邹长元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请求,同意聘任黄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代行总裁职责;同意续聘张明理为公司副总裁,邹长元为技术总监,同意聘任赵毅为公司副总裁、肖魁建为
公司营销总监,吕裕煌为公司财务总监,黄沙力为公司审计总监。
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10月20日上午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10.2000.09.20国光瓷业公布更正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刊载公司三
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聘任赵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应更正为“聘任赵毅先生
为公司总裁助理”,特此公告。
11.2000.09.26国光瓷业公布提示性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草签的国家股股
权转让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国家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8%。该局
于2000年9月21日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草签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700万股转让给
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6元。
二、本次股权转让能否成功,还需报经国家及湖南省有关部门的批准,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00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过户手续的办理,需在2000年12月9日以后实施。
12.2000.10.21国光瓷业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将公司注册地迁移株洲河西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醴陵电瓷厂拥有火炬公司的部分权益及火炬公司受让醴陵电瓷厂三宗土地使用权
的议案。
公司将以21716417.15元为交易价格,受让醴陵电瓷厂所拥有火炬公司22.72%的权益,收购成功后,公司将
拥有火炬公司 95%的权益,醴陵电瓷厂拥有火炬公司5%的权益;火炬公司将以3581.9889万元为交易价格,受让
醴陵电瓷厂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并租赁给火炬公司使用的三宗面积共计为 224326.0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三、审议通过了补选董事、监事的议案。
国光瓷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20日下午召开三届四次董事会和三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殷明坤辞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二、选举张晓游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同意公司拟投资5500万元(自有资金)与上海群仪有限公司等出资人均以现金出资共同组建上海国光发
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四、同意叶家喜辞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职务。
五、选举晏小平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13.2000.11.27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24日召开三届五次董事会和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
公司变更部分募股资金投向:
公司与湖南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23日签订了《湖南国光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合
同约定:公司以尚未使用的募股资金8775万元为最高限出资,宏生堂以货币资金50万元及其依法取得的项目出
资,共同筹建湖南国光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12月26日上午召开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14.2000.12.11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8日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及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同意以公司所拥有株洲石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90%的权益作价257.67万元及1385.06万元债权与上海鸿
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鸿仪公司”)所拥有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0%的权益作价1650万元进行置换
,并由公司以现金7.27万元向鸿仪公司支付置换差额。鸿仪公司是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资产置换属于关联
交易。公司与鸿仪公司已于12月2日签署《股权置换协议书》,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正式生效。
15.2000.12.21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20日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受让上海成浦企业 (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出资额:本次受让后
,公司将拥有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00万元的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5.988%;
二、同意 GMP技改工程等三个项目的评估价值为2981700.00元,该评估结果将提交于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
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2000.12.27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26日召开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变更部分募股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与湖南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宏生堂”)于2000年11月23日签订了
《湖南国光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尚未使用的募股资金8775万元为最高限出资,
宏生堂以货币资金50万元及其依法取得的项目出资,共同筹建湖南国光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国光宏生堂
”);国光宏生堂的注册资本及双方在国光宏生堂所占的比例依据双方实际投入资产的审计结果确定;公司投入
的8775万元募股资金全部由国光宏生堂用于投资 GMP技改工程项目、红曲米产业化工程项目及天然异黄酮项目
等系列中药现代化工程。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上述三个项目的评估价值为298.17万元。
17.2001.03.06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及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4日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及三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以总股本9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同意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三、同意公司2001年度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4月6日上午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国光瓷业公布2000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度 项 目 2000年12月31日每股收益(摊薄) 0.30元 每
股净资产 3.76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7.98%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3.73元公司2000年年报经
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0派1元(含税)。
18.2001.04.09公布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6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
一、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定方案:2000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
红利1.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通过公司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9.2001.05.09公布200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0年度末总股本9500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5月15日,除息交易日为2001年5月16日,红利发
放日为2001年5月22日。
公布公告
根据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湖南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成立了湖南国光宏生堂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核准,湖南国光宏生堂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
9日注册成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23.17万元,其中公司以募股资金8775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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