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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罪名仍未定开庭尚无时间表 牵扯高官甚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8日 07:36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李 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发布了黄光裕案的最新进展,该院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

  对于新案涉及的罪名,有人揣测认为,此前的消息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均已有所涉及,新案有可能是涉操纵股价等证券方面的罪名。

  罪名尚未确定

  开庭时间没有时间表

  2008年11月17日晚,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具体系指对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股价进行操纵。

  近期对于黄光裕案即将审理的消息在坊间传播甚广。

  2009年12月24日,北京检方对此重要给了公开回应称,该院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此前众多媒体关于黄光裕案即将起诉的报道为不确实消息。

  黄光裕代理律师杨照东也公开表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新的犯罪事实”。

  但也有人揣测,新罪在量刑上应该大于或等于已确定罪名。

  这也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对媒体报道的首次正式回应。对于新的犯罪事实,北京市检察机关并未提及。

  黄光裕律师杨照东认为,如果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开庭时间就没法预测了,短期内应该很难开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如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算上最多两次的补充侦查时间,案件在检察院最长停留六个半月,就应提起公诉。

  牵扯高官甚多

  12月16日,深圳百货零售企业巨头——茂业国际(00848.HK)董事长黄茂如被传正接受内地公安机关调查,疑涉黄光裕案;新华网近日又报道称,原公安系统内官员被党内纪律处分,原因也是被查出有涉及黄光裕案件的违纪行为。

  这一系列与黄光裕看似关联的消息,使人不得不认为检察院系统同时公布“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确有所指一说,有所遐想。。

  2008年11月17日晚,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具体系指对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股价进行操纵。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被查出有涉及黄光裕案的违纪行为,成为涉黄“落马”的最新一人。

  与此同时,由黄光裕案所累的下马官员名单同样是一长串。

  迄今已有原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原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局长郑少东、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公海赌王”连超、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深圳市长许宗衡、原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友君、原公安部政治部正处级女警员王菲、原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副局长钱宏祥、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

  更有媒体报道称,黄光裕一案波及范围之大为历史空前。

  此前媒体报道,仍持有国美电器股份公司34%股权的黄光裕夫妇已经让其家族聘请了一支“黄金律师团队”。强大的律师团队中包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律师许昔龙和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

  杨照东为黄光裕的代理律师,许昔龙则为杜鹃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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