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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电子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4日 05:2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特别提示

  1、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09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电子”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5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国金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汉威电子”,申购代码为“300007”,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3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9年9月22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国金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5.1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0.5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50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1,57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1.90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18,157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40,500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22,343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09年9月21日在《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初步披露,发行人还将通过相应决策程序决定该部分资金运用。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27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T日,周五)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007”。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T日,周五)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T 日,周五)9:30至11:30、

  13:00至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12,000 股。

  (3)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经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 各价位累计申购数量及对应超额认购倍数

  根据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由高到低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及对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统计如下:

  各价位累计申购量及超额认购倍数

  ■

  ■

  本次27.00元/股的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累计申购量为21,570万股,对应的网下超额认购倍数为71.90倍,对应的市盈率为60.54倍。

  2、 按投资者类型分的报价情况

  按询价对象类型将全部报价在不同价位上的累计分布情况作图如下:

  各类投资者报价分布情况

  ■

  本次27.00元/股的发行价格,有利于优化汉威电子发行后的股东结构,降低上市后股票价格的波动性。

  3、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

  选取目前A股7家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以2008年最新每股收益及截止2009年9月22日收盘价计算各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结果如下。

  发行人可比公司市盈率(2009年9月22日收盘价)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上述7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3.67倍。发行人以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所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598元/股,依据本次发行价格27元/股计算,公司静态市盈率为45.15倍(若以发行后摊薄0.446元/股计算,发行市盈率为60.54倍),其估值较可比公司市场平均静态市盈率略高。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额 单位:万元

  ■

  数据来源:招股意向书

  根据27元/股的发行价格及1,500万股的发行股数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40,500万元,较18,157万元的募集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多出22,343万元,超募比率为123.05%。在扣除承销、保荐、会计师、律师、信息披露、路演宣传等相关费用约3,000万元后, 超额资金约19,343万元,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1)补充项目一、项目二的流动资金2,340万元;

  (2)发行人2008年开始建设的“电化学气体敏感元件和传感器产业化项目” 经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高技[2008]2078号文)同意,尚需投入3,500万元;

  (3)热释电红外敏感元件及检测仪表产业化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该项目经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豫郑市高工[2009]00032文)备案;

  (4)半导体气体传感器平面化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2,820万元,该项目经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豫郑市高高[2009]00069文)备案;

  (5)在中心城市(上海或北京、深圳)设立研究机构,投资约2,000万元;

  (6)其余约2,683万元补充项目三“客户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公司现有项目的流动资金;

  以上用途中,用途(1)已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用途(2)至用途(5)将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经股东大会后审议通过后使用,余额约2,683万元将用于用途(6),即补充项目三“客户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公司现有项目的流动资金。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7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5.1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0.5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50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1,57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1.90倍。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300万股,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中止本次发行。

  2、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不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00万股,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零股的处理:按获配股数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500股时,零股以每5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500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500股零股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500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二)、网下申购缴款

  1、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信息

  本次发行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共130家,其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82家,对应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21,5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申购量参与申购,按照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提交有效报价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配售对象,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9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缴纳申购款

  (1)申购款的数量

  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T日,周五),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007”。

  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且应确保资金于2009 年9月25日(T日,周五)当日15:00 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3、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9年9月25日(T日,周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 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09年9月28日(T+1 日,周一)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09年9月28日(T+1日,周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股票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09年9月29日(T+2日,周二)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2)2009 年9月29日(T+2日,周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获配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3)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9年9月28日(T+1日,周一)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7)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9年9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将 1,200万股“汉威电子”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27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12,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09年9月24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汉威电子”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汉威电子”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9年9月25日(T日,周五,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9年9月28日(T+1日,周一),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09年9月28日(T+1日,周一)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9年9月29日(T+2日,周二)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9年9月29日(T+2日,周二)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9年9月29日(T+2日,周二)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9年9月30日(T+3日,周三)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09年9月28日(T+1日,周一)和2009年9月29日(T+2日,周二)(共二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09年9月29日(T+2日,周二)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09年9月30日(T+3日,周三),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红军

  住 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

  电 话:0371-67169158

  联系人:刘瑞玲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波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电 话:010-66046958

  联系人: 蔡峰岩

  发行人: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3日

  发行人/汉威电子

  指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发行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1)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

  (2)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有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2009年9月25日,即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按其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所需其他流动资金

  项目审批

  备案情况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

  1

  年产8万支红外气体传感器及7.5万台红外气体检测仪器仪表项目

  6,480

  540

  7,020

  1,259

  豫郑市高高(2009)00015

  2

  年产25万台电化学气体检测仪器仪表项目

  8,097

  463

  8,560

  1,081

  豫郑市高高(2009)00016

  3

  客户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577

  2,577

  豫郑市高高(2009)00038

  合计

  17,154

  1,003

  18,157

  2,340

  申报价格(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累计申购量

  (万股)

  对应网下超额认购倍数

  对应摊薄后市盈率

  15.10

  300

  35070

  116.90

  33.86

  17.00

  300

  34770

  115.90

  38.12

  18.00

  900

  34470

  114.90

  40.36

  18.31

  100

  33570

  111.90

  41.05

  19.33

  100

  33470

  111.57

  43.34

  20.00

  1200

  33370

  111.23

  44.84

  20.70

  300

  32170

  107.23

  46.41

  21.00

  300

  31870

  106.23

  47.09

  21.15

  100

  31570

  105.23

  47.42

  21.88

  300

  31470

  104.90

  49.06

  22.00

  950

  31170

  103.90

  49.33

  22.14

  300

  30220

  100.73

  49.64

  22.50

  600

  29920

  99.73

  50.45

  22.80

  300

  29320

  97.73

  51.12

  22.90

  100

  29020

  96.73

  51.35

  23.00

  600

  28920

  96.40

  51.57

  23.51

  100

  28320

  94.40

  52.71

  23.80

  600

  28220

  94.07

  53.36

  24.00

  600

  27620

  92.07

  53.81

  25.00

  2650

  27020

  90.07

  56.05

  25.51

  150

  24370

  81.23

  57.20

  25.76

  250

  24220

  80.73

  57.76

  26.00

  2100

  23970

  79.90

  58.30

  26.80

  300

  21870

  72.90

  60.09

  27.00

  2160

  21570

  71.90

  60.54

  27.20

  300

  19410

  64.70

  60.99

  27.50

  600

  19110

  63.70

  61.66

  27.60

  300

  18510

  61.70

  61.88

  28.00

  1400

  18210

  60.70

  62.78

  28.50

  100

  16810

  56.03

  63.90

  30.00

  5640

  16710

  55.70

  67.26

  31.28

  300

  11070

  36.90

  70.13

  32.00

  1300

  10770

  35.90

  71.75

  32.13

  560

  9470

  31.57

  72.04

  32.20

  150

  8910

  29.70

  72.20

  33.00

  1300

  8760

  29.20

  73.99

  33.20

  2100

  7460

  24.87

  74.44

  33.97

  260

  5360

  17.87

  76.17

  34.00

  700

  5100

  17.00

  76.23

  35.00

  1000

  4400

  14.67

  78.48

  35.38

  300

  3400

  11.33

  79.33

  35.91

  300

  3100

  10.33

  80.52

  36.00

  1900

  2800

  9.33

  80.72

  38.40

  300

  900

  3.00

  86.10

  38.56

  300

  600

  2.00

  86.46

  42.00

  300

  300

  1.00

  94.17

  证券简称

  收盘价

  总股本

  市盈率(PE)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股)

  (万元 )

  莱宝高科

  15.73

  32988.8

  24.39

  21274.2

  长电科技

  5.78

  74518.4

  46.27

  9309.2

  航天电器

  11.46

  33000

  38.57

  9804.9

  华微电子

  6.31

  52160

  58.93

  5585

  生益科技

  9.26

  95702.34

  68.28

  12979.9

  广州国光

  12.15

  25070.4

  34.45

  8842.7

  法拉电子

  15.19

  22500

  34.81

  9817.1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4日

  9月21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3日

  9月22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路演推介(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 上海香格里拉大酒店浦江楼二层青岛厅 时间:9:30——11:30 )

  T-2日

  9月23日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9月24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 海淀资本中心3层 时间:9:00——12:00)

  T日

  9月25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缴款申购

  T+1日

  9月28日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9月29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摇号抽签

  T+3日

  9月30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开户行

  开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810100838438024001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9009893059705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将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本次发行将于2009年9月25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09年9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公司网站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成效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5、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40,500万元,超过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22,343万元,超出比例为123.05%,发行人净资产将急剧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增长,将给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带来负面影响,也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严峻挑战。此外,关于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仅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初步披露,发行人还将通过相应决策程序决定该部分资金运用,如果运用不当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0、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11、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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