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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草:华谊嘉信未获上市批文因净额法使用不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7日 23:18  中国会计报

    创业板生力军的收入“变脸”

  本报特约撰稿人 夏草

  对于商贸企业在收入确认上是采取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而国内企业,一些百货公司,如中国百货等选择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还曾经被认为会计确认方法使用不当而遭到质疑。

  类似问题不仅存在于商贸企业。最近,有两家过会公司也碰到了这一问题。这两家公司一家是富临运业,一家交运行业公司,涉及车辆挂靠的收入确认;另外一家是华谊嘉信,一家现代服务行业公司,涉及终端销售管理团队的收入确认。

  与中国百货相反,这两家公司使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净额法。

  富临运业:净额法带来惊人毛利率

  11月25日成功过会的富临运业是一家交通运输公司,其主要收入来源为客运站收入和客运、货运收入。在客运车辆中,由于大部分车辆的所有者都是个人,只是挂靠在富临运业下面,因此,富临运业对这部分挂靠经营车辆的收入采取了净额确认法,即只计算这些车辆的客运收入扣除大部分费用后的“运输管理费收入”,这导致其挂靠经营的毛利率达到了惊人的80%。

  相反,另一家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江西长运的责任经营模式与富临运业的挂靠模式相似,但它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毛利率就只有30%。

  可见,企业在收入确认上是采取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将给企业的盈利状况造成多大的影响!

  网友认为,在这两家公司中,江西长运的会计反映比较客观。它将业务分为公车经营和责任经营,并且,责任经营在主要方面没有违反挂靠车辆的有关规定。而富临运业的1518辆车在人事关系、财务关系、收益分配等主要方面都违反了有关规定,却号称“公司化经营”。

  如果单凭毛利率,投资者很容易误判富临运业的盈利能力,却很容易忽视会计政策选择的差异。实际上,富临运业与江西长运在业务运营能力上肯定不会存在如此大的差距,只是因为采取的收入确认方法不同,就带来如此不同的结果。因此,对于这类属于同一行业的企业、毛利率却相差数倍的现象,投资者一定要格外慎重,以免被上市公司的业务粉饰所蒙蔽。

  华谊嘉信:净额法使用不当,招股书中露玄机

  国庆前,创业板共有29家公司过会,其中,第一批集体上市28家,只有一家公司过会失败。这家公司就是从事整合营销的华谊嘉信(第一批上会有家娱乐业公司华谊兄弟,这两家公司没有任何关联)。而该公司之所以落选,就与其收入确认的净额法使用不当有关。

  在华谊嘉信的招股说明书中,第194页中有这样的文字:终端销售团队人员的工资、社保、个税由客户根据其内部标准确定,公司并不能控制终端销售团队人员的工资、社保、个税等标准,公司收取客户支付的上述费用属于代收代付性质,通过其他应收应付科目核算,公司仅就按比例或人员收取的服务费确认为公司收入并缴纳有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第218页又说: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之一是为客户组建销售团队并进行管理,销售团队的薪酬由客户确定,发行人与销售团队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按照客户确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与客户签定服务合同,向客户收回支付的销售团队人员薪酬、业务费用及按照代垫的销售团队薪酬、业务费用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

  网友认为上述描述显然存在矛盾。

  按照上述说法,在进行收入确认时,实质上销售团队人员的工资、社保、个税等标准都是客户确定的,发行人没有决定权,所以作为代收代付款核算;但是销售团队人员的劳动合同是与发行人签署的,发行人从法律角度上要承担其工资、社保、个税等责任,并不因为发行人与其客户约定薪酬标准由客户确定而发生转移。按照劳动法规定,即使客户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发行人支付费用,发行人也要以自有资金向销售团队人员支付薪酬和承担社保、个税等支出。

  因此,网友认为,华谊嘉信的收入确认原则存在疑问,应该将向客户收取的全部款项作为收入,而不是仅就差额部分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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