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特约记者 王璐
10月30日的深圳五洲宾馆,喜气洋洋。中国创业板的首批公司上市仪式在这里举行。此时,会场外是亿万双眼睛的注目。这是令人振奋的时刻,承载着无数的期待,创业板开启的钟声终于响起。
在现场,许多人在挂满28家创业板公司图标的形象展示板前拍照留念,久久不愿离去,这是值得纪念的时刻,从此,创业板开始和千家万户有了联系。
这背后,是投资者更加丰富的投资渠道,是一大批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做大做强的可能,是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希望,是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步伐,是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
不去争论创业板的股价和市盈率的高低,创业板本身就是一个创业的平台,为中小创新型企业的成长输入营养,为广大股民开辟一条投资新途,为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贡献力量。
中小企业:久旱逢甘霖
在我国,占企业两成的国有企业拉动着80%的GDP,但是占八成的中小企业却承载着80%的就业。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创业板的推出,意味着国家对中小企业成长的战略重视。
“不仅能为企业创新输血,提高企业的创造力,更重要的是规范企业管理、提升品牌形象、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青岛特锐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德翔感慨。他清晰地记得,从提交材料到见面会,从反馈意见到讨论会,从招股说明书到发展会,那一次次紧张而又兴奋的经历。特锐德是幸运的,和28家企业一起首批上市。
这家企业依靠技术创新,建立起了特色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拥有专利和专有技术50多项,2008年成为电力行业供用电标准技术委员会会员、全国电力系统配电技术协作网委员,承担行业内多项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参与相关技术导则的编写工作,成为行业的技术领军者。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变配电设备产品线,能为铁路、煤炭、电力、石油等行业提供配套产品,并提供变电站级的完整系统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
能上创业板的中小企业,大多也是如此,年轻、创新能力强,有过硬的技术,成长潜力大。中国这样规模的企业非常多,公司成立后运转良好。他们中有很多都符合创业板的基本要素:“两高六新”,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以及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
其实,刚刚5岁的特锐德起点并不高,是典型的小型民营企业。在山东青岛崂山区株洲路,汇聚着各色大大小小的企业,而青岛特锐德就是其中普通的一家。虽是一家默默无闻的技术型企业,但却拥有一大批在国内外变配电领域有着较高知名度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学者,有很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所以在“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
按照创业板市场监管要求,企业要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做到诚实守信,这客观上促进了他们管理的规范,有利于他们不断提高市场的竞争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投资者,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创业板,使科技创新和资本有机结合,它承载着产业界、科技界、投资界的热切期盼和美好憧憬。而创业板挑选公司的标准,让更多中小企业看到了希望。这个群体发展内生动力的增强,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投资者:机遇与风险中博弈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创业板开盘的第一天,股民小李遵循着“新股第一天一定要卖掉”的一贯思路,把中签的500股开盘后不久就卖掉了,挣了60%多。然而全天行情的火暴出乎他的意料,所有的股票都被爆炒了,他中签那只股票在被强行停牌两次以后,以更凶猛的涨势进行。小李坐不住了,在那只新股下午开盘后他就把刚撤出的资金全部买进,果然,之后股价一路飙升。不过好景不长,临收盘前,大多数股票以很快的速度冲高回落,小李很快赔掉了50%多,打新的收益就此打了水漂。
这样的例子在创业板中不少,如何理性平衡创业板投资的机遇与风险呢?创业板公司的高成长性对许多投资者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看纳斯达克就知道了,他们能成长出‘微软’、‘苹果’这样的奇迹,大批的中小企业上市,该孕育着多大的希望啊。”股民张欣说,他清楚创业板是个高风险的市场,中小企业发展不好,很可能退市甚至破产。但是在股价和估值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高风险中往往能博取高收益,于是他寄希望于自己能掌握更全面的企业信息,科学地判断股票走势。
正如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所说,创业板有五大风险:第一个是公司经营风险,创业板公司规模小,受到市场的冲击比较大;第二个是技术风险,创业板企业有些技术可能失败或者是被别的新技术所替代;第三是规范运作风险,创业板民营企业比较多,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明显;第四个是股价波动风险,因为股本小,股价容易被操纵;第五是估值风险,有很多新型的行业,在估值定价上有的很难把握。所以,没有足够成熟的操作思路和广泛而准确的信息,普通股民应当慎重介入创业板。
比较起来,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风险投资将有很大的发挥平台。创业板的推出首先给创投业的资本增加了一条非常重要的退出渠道,更加低的上市门槛有助于鼓励现有的风险投资将资本更多的投向早中期的创新性企业;其次,创业板的推出有助于吸引更多的资本,包括民营资本进入创业投资这个领域,这将形成对创新性企业的支持,能够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对于启动民间投资也是个好消息。
管理层:监管要因地制宜 长抓不懈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较主板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专业性强,公司治理基础较为薄弱,股本规模较小,经营不确定性增加,因此,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的难度加大。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框架将依托原有上市公司监管体系,由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专设监管五处,负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包括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在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方面,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将沿用主板信息披露规则,另外将针对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在某些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另外,证监会将制定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披露内容和披露标准,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和有效性。目前,证监会正在就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制定相关规则,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其他信息披露规则也将根据创业板实际情况陆续制定发布。
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较为新颖、行业与其他公司差异较大的情况,监管层也将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的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在公司治理方面,创业板上市公司将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并在激励约束机制上研究制定更为灵活有效的安排,以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发布实施《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与主板企业相比,创业板企业行业新、技术新、业务模式新,在监管中如何充分发挥各市场主体的作用尤为重要。据了解,证监会准备对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明确,其中对创业板保荐机构的职责和工作也有一些特别要求。
对于当前比较突出的超募资金问题,证监会这位负责人说,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借鉴主板、中小企业板监管经验,强化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
而作为把关人的创业板发审委员,更要接受严格的监督,以勤勉尽责地把好“门”。为此,证监会有着完备的监督体系,首先,要求发审委委员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审核。实行必要的回避、承诺等制度,以确保形成高效、公正、廉洁的创业板发审委工作机制。其次,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将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和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第三,对发审委实行问责制度。对发审委委员违反发审委工作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对发审委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监督机制。
专家:肩负重任 前景广阔
“创业板的推出,将成为新兴企业的摇篮,结构调整的推手,自主创新的平台。”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说,创业板以“创新、成长、绿色”为特征,将引导全社会关注符合国家创新战略的内在要求与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新兴产业,将通过筛选、判断、评价等市场机制,有效配置社会资源,避免新的产能过剩,加快产业转型与消费升级。
朱宏任认为,创业板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转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首批在创业板上市的28家企业为例,他们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承担国家项目计划的占了绝大多数,研发投入强度平均超过5%,在金融危机中都表现出很强的成长性。
创业板有着丰富的优质上市资源。截至去年底,全国约有16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工业总产值超过了5.2亿元,全国67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超过4.4万家,全国68家大学科技园培育企业也达到了6000多家。
创业板的股权融资方式更符合中小企业高风险的特点,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中小企业,有助于创造就业、创造经济需求。更重要的是,创业板的开启,将为我国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完善退出渠道,激发他们的投资热情。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创业投资规模已达42.1亿美元,相当于我国证券市场首发融资规模的28%,创业投资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
首都经贸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徐洪才也认为,作为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创业板完善了创新体系的市场链条,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实施。它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了成长中最受制约的资金问题,为它们提供了高速、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因此搭建这样一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平台,对我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方面,创业板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创业板鼓励以“高科技、高成长、新模式”为标志的新兴产业企业上市,将以资本的力量推进自主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有效落实,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产业升级,促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等新兴产业孵化和培育。
创业板之所以能带动人们的激情,是因为我们处在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展示了资本市场发展的广阔空间。对于企业来说,登上创业板意味着踏上“创业”的新征程,对于资本市场来说,创业板这个新生代也刚走上创业之路,扬帆远航。
链接:创业板相关制度发布一览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时办法》(今年3月31日)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5月13日)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6月5日)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7月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7月1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招股说明书》(7月20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9月15日)
《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9月23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