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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十年航船终见起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4日 10:54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黄蒂娟

  市场的平淡观望,随着创业板倒计时的临近开始躁动。

  临近9月25日的这几天,深圳的各大券商营业部都在通宵达旦地赶着帮客户开户。临门的扎堆开户,营业部开户数将骤然出现“井喷”的景象。

  实际上,自7月15日开始,中介机构便可以接受开户申请。但市场反应并不热烈,曾经预计的火爆开户局面并没有出现。根据深交所9月13日的数据,仅有381万个创业板账户,这与之前1000万-2000万个参与者的预计数目相差甚远。

  虽然最先过会的十来家企业中,已经否决了两家,但随后等待过会的企业将密集进行。创业板这艘敲敲打打了十年的航船,终见起锚。

  外部影响十年破茧

  上世纪90年代末,美国纳斯达克的狂潮席卷全球,中国的资本市场也跃跃欲试。

  1998年12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这是国家第一次提出设立创业板的概念。不到一个月时间,深圳交易所很快拿出实施方案,并向证监会正式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

  从2000年起,深圳交易所开始暂停新股上市申请,专门筹备创业板,创业板的建设全面展开。当时的周小川曾表示,证监会对设立“二板市场”已作了充分准备,一旦立法和技术条件成熟,我国将尽快成立“二板市场”。

  同年10月,深圳交易所副总经理胡继之首次系统全面阐述创业板的功能定位、发展思路和深圳交易所历史使命。深交所还快速推出《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征求各方意见。

  2001年11月,证券监管层认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顿主板,创业板的筹备搁置。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当时搁置的原因复杂,其中外部环境变得不乐观是一个原因,2000年纳斯达克一路走低,出现大幅度的下跌。

  创业板搁置近两年后,2004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出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2004年6月25日,浙江新和成成为挂牌中小企业板块的第一股,从此,我国“准创业板”开始步入“试练”的发展阶段。

  中小企业板一直被看作是创业板的试水和过渡项目。更有人质疑创业板的开启是在“中小企业板”基础上改制而成。对此,深交所回应指出:“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是两个不同的板块,两者处于不同的层次,除企业选择标准不同外,在功能定位、风险特征、制度设计等方面还存在显著的区别,创业板并非简单地放宽现有中小板标准改制而成的。”

  一位深圳的创投人士认为,创业板实际上弥补了创投业与市场对接的一个缺口。

  2007年,创业板重回议程,《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2008年3月17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2008年加快进行创业板的启动准备工作,争取在2009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但金融海啸的不期而至,多少打乱了节奏。创业板并未期许中在2009年上半年推出,直至9月份企业才步入象征启动的过会阶段。

  中国特色保荐制度

  创业板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板块,因此对于规则的搭建,市场尤其关注。

  2009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适应创业板特点的、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

  其中,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根据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但对于不适用的市场意见也一一给予解释。其中,收集到的主要意见之一是建议豁免创业板公司IPO当年即亏损的保荐人责任。证监会对此认为,尽管创业板公司经营不稳定,但如果公司上市当年即告亏损,对市场影响极坏,因此不能放松对保荐人的责任追究,未对建议予以采纳。

  “对于一些要求放松放开的建议均没有采纳,从中可以看出目前有关部门还是趋于保守的。”一位相关人士评价道。

  证监会对准入门槛和保荐制度是一贯的谨慎。从2004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实施保荐人制度,这也是世界上首次在主板市场实行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制度”是指由保荐人(券商)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香港创业板就是因为保荐人制度的缺位被诟病,直至2007年,香港创业板保荐人制度才通过修订成立。2008年7月,香港创业板再次上调上市门槛,申请人在前两个财政年度的净现金流入合计不得少于2000万元。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有2年的活跃业务记录,但对盈利仍不设底线。

  一样是无准入限制,但英国伦敦创业板AIM显然做得更成功。AIM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活力和吸引力的创业板市场之一,AIM的成功更在于其独特的保荐制度。“英国的AIM不设盈利底线,门槛相比我们的创业板要低。有时一个‘三无’企业,只要凭借‘中国概念’就可以上市。”一位曾服务于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向时代周报表示,虽然无强制性的准入限制,但却有完整的保荐人制度,保荐机构与企业做到责任共担。

  而中国创业板无论是准入门槛,还是保荐人制度都有比国外更为严格的要求。从相关规则中可以看到,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标准是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

  正反样本做市者活

  自1962年开始,共有39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设立了75家创业板市场。但截至2008年末,全球创业板市场只剩下41家,另外34家已经先后被“关停并转”。但中国创业板仍不乏正面参考样本,如纳斯达克和韩国的科斯达克。它们在谈到自身创业板的成功经验时有一个共同点值得注意—那便是有必要为创业板引进做市商制度。

  韩国证券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韩昌佑向时代周报表示,科斯达克在韩国证券市场的成功,做市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做市制度能够使市场保持较高流动性,从而做活市场。

  纳斯达克北京首席代表徐光勋认为,纳斯达克得到的经验教训是,在系统完善的前提下,有市场参与人在做庄做市,即所谓做市人。因为,上市公司交易量不活跃会直接影响到公司价值的实现,久而久之,公司就不会愿意到这里来上市。

  做市商制度已经有成功样板,模仿者也亦步亦趋。香港市场又将这种做市商制度称为“庄家制”,是否要引进也一直存在争议。据温天纳介绍,香港对庄家制仍非常保守,听到这个词会觉得是刑事犯罪。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办法去突破,至目前为止,也没有看见任何的庄家制度的建立。

  但温天纳认为,做市商制度是一个双刃剑。庄家制有它存在的作用,但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很危险。因为这个制度对庄家本身的诱惑很大,在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如何去规范庄家进行交易,仍是要考虑的难题。

  诞生于IT浪潮的香港创业板,近年的萎缩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市场人士分析,香港创业板陷入目前窘境,既有政策原因,也有市场原因。首先,在制度上,香港创业板缺乏保荐人机制,属于买者自负型,没有严格的保荐人机制来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其次,市场监管过于宽松,对市场出现过度“爆炒”不能做到很好限制,从而挫伤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热情。

  温天纳认为,除了制度不善,香港创业板日渐萎缩还有一个市场环境原因,即香港本土市场缺乏足够的上市公司资源支撑创业板块,对其他市场的公司依赖性很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分析国际创业板市场失败的原因时也曾说过,多数创业板是因为上市后备资源不足,缺乏初创型企业。为了扩大市场规模,一些交易所只得将上市门槛不断降低,发行人的良莠不齐最终导致投资者丧失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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