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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7,创业板首批7家企业IPO申请全部获得有条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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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9年3月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至今,整整十年,创业板终于破茧,能否化蝶,值得期待。
我们在2009.05.12《期待催化剂:增资直投子公司》观点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后如下:
1、券商的经纪、投行、直投业务将从创业板中受益。受益程度排序为:直投>经纪>投行。
2、经纪:与创业板市值一同成长。随着创业板上市公司逐渐增加,总市值不断成长,预计到2013年,上市券商从创业板股票交易中获取的经纪业务净利润相对08年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可达到5%左右。
3、投行:业绩影响甚微。根据08年上市券商数据进行统计,整体投行业务营业利润率为33%,考虑到创业板项目不占用保荐代表人通道,因此预计费用相对更低。我们乐观假设创业板营业利润率可达到50%,同时考虑所得税影响,至2013年,创业板项目承销对全行业净利润的贡献也仅为5.4亿元,占08年证券行业482亿净利润的比例仅为1.1%,影响甚微。
4、直投:最值得期待。在最近及未来一两年内,大量券商上市融资,均面临RoE大幅下滑的窘境,直投业务正好提供了一个高回报的资金运用渠道。假设至2010年末,较早布局直投业务的中信的实际项目投资比例为上限(净资本15%)的50%,布局相对较晚的海通、广发、光大、国元、长江为上限的30%,那么预计2013年直投业务对中信、海通、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光大、国元、长江净利润贡献相对08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10%、2%、2%、2%、13%、6%、5%。
5、推荐:考虑直投业务对业绩提升之后的PE比较,推荐次序为:中山公用20X、吉林敖东21X、辽宁成大24X、中信24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