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几大证券报同时报道了第一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正式成立的新闻,创业板的开设再次加速。事实上,自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媒体上的相关评论报道从未间断,大家对创业板的开设普遍寄予厚望。而与此同时,个别地方大张声势地备战创业板,准备了多少多少公司要上创业板的报道也时有所闻,仿佛这些地方要一下子独占创业板阵地。笔者以为,创业板的开设虽然是顺应潮流的好事,但这件好事要真正办好,要走的路还很长,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需要“精耕细作”,要积极借鉴主板和中小板监管经验,避免走弯路。
首先,对创业板的发行审核需要精耕细作。众所周知,创业板公司要求的是市场前景好、有潜力的、自主创新型及其他成长性创业企业,对其发行上市的财务、利润等指标要比主板和中小板企业放得更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对此类公司发行上市的审核上就应该严格筛选,把好关口,以防一些并不真正属于创业板的公司鱼龙混杂,乘机搭车,从源头上为创业板提高质量把好关口。
其次,对于创业板的日常监管需要精耕细作。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创业板只是在规模上比主板和中小板小,在具体监管细则上略有区别,但作为上市公司具有一理相通的道理,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对主板公司和中小板公司的监管实践,探讨摸索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当然,作为新生事物,既要持支持态度,又必须坚持监管原则,要求创业板公司从“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则来运行,不能因为是新生事物就放宽监管标准。
最后,对于创业板的外部监管也需要精耕细作。比如重视社会舆论、投资者的有效投诉等等。作为新生事物的创业板公司和创业板市场,在运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和积极的态度,多方听取各方的建设性意见,以确保创业板上市公司和创业板市场更为规范地运行。(卫文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