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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投资创业板不要劝投资者赶早不赶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 08:53  辽一网-华商晨报

  诸葛立早

  与首批105家企业进入创业板发审程序的“火热”相比,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工作却还处在“冷态”中。于是,一些券商就在媒体上呼吁,要投资者“赶早不赶晚”,免得未来一旦创业板开户潮涌现,造成券商业务拥堵的现象。

  这种吁请,或许有“善意提醒”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实在大可不必。我的看法是,要给投资者以思考的时间。众所周知,证监会曾发文特别规定,创业板仅仅适合于那些具有成熟的投资理念,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的投资者,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为什么对创业板的投资者要有这些要求,因为创业板有三大风险:首先是股价风险、道德风险、退市风险。创业板有“直接退市”规定。创业板不会出现ST、*ST等警示过渡阶段,主板公司连续亏损可以通过买壳、借壳最终重组,这种“故事”在创业板则完全绝迹。这种种风险,一定要让投资者在“申请开通”前就牢牢地印在脑子里。

  以全球的视野看,目前全世界的创业板市场,只有美国纳斯达克创业板、伦敦中小板、韩国创业板三家比较成功。其余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创业板,其经营状况均比较惨淡。迄今为止,已经有18家创业板关门。因此,我们要给投资者以思考时间,与其催促投资者“赶早不赶晚”,还不如现在先把风险“讲透讲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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