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渠道狭窄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我们的调查,很多民营企业一路发展过来几乎是零负债,得不到任何外部的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是非常缓慢的,因此,必须建立起企业外部的市场融资体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曹凤岐日前在给全国“优秀建设者”研讨班的学员们讲课时指出,中央政府此次推出创业板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借此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特别是为自主创新企业、高成长企业、高科技企业创业提供融资渠道。
创业板的设立,扩大了资本市场规模,有助于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如果创业板市场搞好的话,会使很多民营企业能到市场上融资受惠,也使广大投资者受惠。当然,“搞好”的前提是必须创新这个市场,那么,怎么创新?
曹凤岐认为,首先应在对企业发行与上市要求上,条件相对放宽松些,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在创业板市场上融到资金。
其次,要放松对发行人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的要求。
第三,不设非流通股份。
第四,改革发行制度。可以考虑创业板市场的发行制度从审批制度逐步过渡到注册制度,只要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上市,但是不是向监管部门,而是向交易所申请。
第五,改变交易制度。为了防止市场过度投机,抑制操纵市场行为发生,可以考虑在创业板市场上搞做市商制度。
“创业板市场是一个前瞻性市场,就一般情况而言,创业板市场肯定比主板市场风险要大,这个风险主要是公司风险,而不是市场风险。”曹凤岐指出,因此应该从制度建设上防范创业板市场风险:要求到创业板发行和上市的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主承销商保荐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