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颂,实习生陈晓丹报道:全球的创业板做出成绩的屈指可数,中国创业板应该走哪个方向?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提出:创业板应学习纳斯达克,降低门槛,下放审批权,还应采纳做市商制度。
“如果不能批量上市,创业板存在的意义就不大;如果批量上市还是一家一家地审,那证监会就审不过来,所以要靠市场、靠企业、靠投资者、靠机构来把关定向。” 曹凤岐说,“我主张发行制度从审核制逐步过渡到注册制,企业直接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监管部门可以提出警示,并保留否决权。”
曹凤岐还建议,创业板应导入纳斯达克采用的“做市商”制度,与主板、中小板的竞价机制作区分。做市商是市场的成交中介,垫付资金进行买入和卖出,其他投资者与他们直接交易———其优点是成交及时、价格稳定,能防止过度投机;缺点是透明度不足。
“有人说中国做市商还不成熟,很多本身就是投机者。我们可以先制定三五家做市商,竞争上岗;另外,新股上市首日可实行15%的涨跌停板制度。”曹凤岐说。